廣東兩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10月實施
8月4日,記者從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獲悉,《廣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廣東省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協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兩部法規同步落地,旨在為該省擴內需、穩增長、優環境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作為系統對接數字消費、粵港澳大灣區融合發展和消費爭議多元化解新形勢的省級法規,《條例》突出六大制度創新,著力構建全鏈條消費維權治理體系。
在協同治理方面,《條例》明確堅持黨的領導,進一步厘清各級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職責,創新建立粵港澳大灣區跨區域消費維權協作機制,構建政府監管、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與消費者參與相融合的綜合治理格局。針對新業態監管,《條例》聚焦網絡消費突出問題完善制度規范,明確禁止大數據“殺熟”、虛假商業推介等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壓緊壓實電商平臺主體責任,細化自動續費、會員服務等經營行為的管理要求。在民生痛點整治上,《條例》強化對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體的傾斜保護,聚焦預付式經營、教育培訓、旅游出行、電信服務等17個投訴高發領域,著力破解群眾急難愁盼問題。
在信息安全守護層面,《條例》進一步劃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的邊界,嚴厲打擊強制授權、過度采集、信息泄露及違規濫用等行為,筑牢數字消費隱私安全防線。在維權救濟方面,《條例》健全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渠道,優化投訴舉報處置流程,細化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相關規則,并規范投訴舉報權利濫用行為,力求在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與維護經營者正常經營秩序之間實現平衡。在消費環境建設上,《條例》固化廣東省放心消費“雙承諾”、在線消費糾紛解決(ODR)等成熟經驗,完善消費領域信用監管體系,倡導綠色低碳消費,推動消費風險從事后處置向事前源頭防控轉變。
同步出臺的《規定》是全國首部跨省級行政區、跨不同法域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協作地方立法。《規定》系統梳理粵港澳地區10余年維權協作實踐經驗,為大灣區跨境消保協作提供明確制度遵循。
在頂層制度設計方面,《規定》確立了多元主體參與機制,為大灣區跨境消保協作搭建法治框架。在推進跨境維權協作方面,《規定》將以往零散的合作實踐系統化、法治化,形成全流程協作鏈條,明確粵港澳聯合舉辦跨境交流合作活動、健全常態化聯動協作與信息共享機制、共同構建跨境放心消費環境,并推進跨境消費教育與風險預警協作,標志著大灣區跨境消費維權正式邁入“體系化治理”新階段。在強化跨境糾紛處理方面,《規定》直面消費者跨境維權落地難的困境,將大灣區多年積累的實踐經驗固化為法定運行規則,通過完善投訴處理機制、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跨境投訴轉辦平臺建設等措施,著力破解跨境消費維權的長期痛點。
兩部法規出臺之際,正值“十五五”擴內需促消費開局起步的關鍵時期。廣東省市場監管局表示,此舉是服務全國促消費大局、爭創一流消費環境的重要法治舉措。
8月4日,記者從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獲悉,《廣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廣東省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協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兩部法規同步落地,旨在為該省擴內需、穩增長、優環境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作為系統對接數字消費、粵港澳大灣區融合發展和消費爭議多元化解新形勢的省級法規,《條例》突出六大制度創新,著力構建全鏈條消費維權治理體系。
在協同治理方面,《條例》明確堅持黨的領導,進一步厘清各級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職責,創新建立粵港澳大灣區跨區域消費維權協作機制,構建政府監管、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與消費者參與相融合的綜合治理格局。針對新業態監管,《條例》聚焦網絡消費突出問題完善制度規范,明確禁止大數據“殺熟”、虛假商業推介等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壓緊壓實電商平臺主體責任,細化自動續費、會員服務等經營行為的管理要求。在民生痛點整治上,《條例》強化對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體的傾斜保護,聚焦預付式經營、教育培訓、旅游出行、電信服務等17個投訴高發領域,著力破解群眾急難愁盼問題。
在信息安全守護層面,《條例》進一步劃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的邊界,嚴厲打擊強制授權、過度采集、信息泄露及違規濫用等行為,筑牢數字消費隱私安全防線。在維權救濟方面,《條例》健全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渠道,優化投訴舉報處置流程,細化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相關規則,并規范投訴舉報權利濫用行為,力求在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與維護經營者正常經營秩序之間實現平衡。在消費環境建設上,《條例》固化廣東省放心消費“雙承諾”、在線消費糾紛解決(ODR)等成熟經驗,完善消費領域信用監管體系,倡導綠色低碳消費,推動消費風險從事后處置向事前源頭防控轉變。
同步出臺的《規定》是全國首部跨省級行政區、跨不同法域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協作地方立法。《規定》系統梳理粵港澳地區10余年維權協作實踐經驗,為大灣區跨境消保協作提供明確制度遵循。
在頂層制度設計方面,《規定》確立了多元主體參與機制,為大灣區跨境消保協作搭建法治框架。在推進跨境維權協作方面,《規定》將以往零散的合作實踐系統化、法治化,形成全流程協作鏈條,明確粵港澳聯合舉辦跨境交流合作活動、健全常態化聯動協作與信息共享機制、共同構建跨境放心消費環境,并推進跨境消費教育與風險預警協作,標志著大灣區跨境消費維權正式邁入“體系化治理”新階段。在強化跨境糾紛處理方面,《規定》直面消費者跨境維權落地難的困境,將大灣區多年積累的實踐經驗固化為法定運行規則,通過完善投訴處理機制、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跨境投訴轉辦平臺建設等措施,著力破解跨境消費維權的長期痛點。
兩部法規出臺之際,正值“十五五”擴內需促消費開局起步的關鍵時期。廣東省市場監管局表示,此舉是服務全國促消費大局、爭創一流消費環境的重要法治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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